郭美美在起诉中称,这辆被撞的白色玛莎拉蒂购买于2011年4月2日,车款为240万元。
2011年5月28日晚8时许,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在本市朝阳区金桐东路北口正常行驶,被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撞上,造成玛莎拉蒂严重损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吴先生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经查,奥迪车的所有人是中粮集团。
事后郭美美先行支付了车辆修理费41万余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郭美美将中粮集团、吴先生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车辆修理费等45万余元。
2011年11月,该案在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时,郭美美的代理律师当庭追加了21万元的车辆贬值损失和2.6万余元的贬值鉴定费,将索赔额提高到69万余元。
在这次庭审中,中粮集团和吴先生的共同代理人提出,玛莎拉蒂损坏最严重的是外壳,没有涉及主体和发动机,不存在贬值损失。至于维修费用,也用不了郭美美所说的40多万元那么多。
保险公司则认为,郭美美擅自扩大修理范围,直接导致修理费用过高。
上午追访
郭美美有意转让玛莎拉蒂
今天上午9时许,我们电话联系上郭美美的代理律师吴俊强。他表示,在郭美美起诉之前,中粮集团曾与她协商过,但对方仅同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20万余元,所以最后没谈拢。
对于高达69万余元的索赔数额,吴律师表示这是郭美美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维修费、鉴定费等都有相应的票据予以证实。
“这辆玛莎拉蒂现在郭美美不怎么开,基本被闲置着。郭美美曾说过想卖掉这辆车。”吴律师透露,车刚买一个月就发生事故,这显然影响到郭美美的情绪。
慧择提示:无论车主是谁,被撞之后采用法律手段维权这一点都毋庸置疑。吴律师表示,这起官司于2011年10月在法院立案,如今已过去一年了还没有结果,主要是两次鉴定的时间比较长,郭美美本人希望这场官司能够尽快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