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我工作比较忙,经常开车出差,我知道车已经到了年检期限,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所以没去年检。本来考虑出差回来就把车送去年检的,可没想到竟然在路上出了交通意外。之后我找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但保险公司推托我车没有年检,所以不予理赔。但是在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向我说明年检超期属于不理赔的范畴,想问下律师这事怎么处理?
曹律师:保险公司应当理赔的。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保险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对于不予理赔的情况应做详细说明。按照《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而您的交通事故与年检之间又无必然的因果关系,那么保险公司是无理由依据该格式条款不予理赔的。
慧择提示: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上面的霸王条款,是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的。不少车主以为签了保单以后,保险公司说话办事一切只要按照保单规定来做,就是合理的,被拒绝理赔时,也只能自认倒霉。在此建议消费者们在保险公司拒赔的,征询相关的法律机构,问下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运用各种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