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是投保的第一步。您要根据目前所处的具体状况来考虑产品的种类,同时对于缴费方式和期限也要有所关注。一般来说,年缴总保费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0%-15%为合理。
2.保险条款看明白。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约定了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买保险之前看清楚条款,便能够准确地了解您打算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及购买后您可以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
3.您有权查看保险营销员的证件。保险营销员在开展业务时应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应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并加盖所在保险公司营销部章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证实其可代理销售该公司产品。为保护您的权益,您有权要求保险营销员出示上述证件以核实其身份,同时,您也可以登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
4.亲笔签名才具法律效力。投保时应确定有关单证上的内容填写齐备无误后,再亲笔签名。要注意的是,请不要让他人代替您在投保单上签名,要清楚您的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投保单上不是您的亲自签名,那么在未来万一出了事要申请理赔时,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5.交纳保费要记得索取正式的收费凭证。交纳保险费,收取人应当向您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保费发票;保险营销员上门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向您开具盖有保险公司财务印章的“保险费暂收收据”,并在10日内以正式的保费发票换回暂收收据,不能用白条代替。
6.运用“犹豫期” 放心买保险。保险条款中的“犹豫期”又叫“冷静期”,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万一后悔,或是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根据保险合同,如果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