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对医保基金实行了预算管理,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基本原则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医保费用总额管理指标,控制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
释疑
医院超标不影响医疗待遇
问:如果医院用光了医保基金管理指标,是不是医保不能报销?
市人社局:医保总额管理对象不是医保病人。总额管理不涉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的调整,不会影响个人的就医和医疗待遇。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应支付项目,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医院超过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给予支付,但对超指标的医疗机构会加强监管,年终不予考核奖励。为避免医院简单地向科室医生下达指标导致推诿病人,市人社局制定了综合管理考核指标。
慧择提示:虽然管理人员说不会影响个人就医,可是事实上已经影响了,为了减少医院医保的支出很多医生给患者开的是患者并不继续的非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费用自己负担不说,药物的效果可能没以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