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出资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或者采取与已有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由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统筹开展汽车保险业务。《通知》对公司名称、分支机构设立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为鼓励汽车企业投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各项政策支持措施。按照疏堵结合原则,《通知》还要求各保监局继续对保留兼业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汽车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管理混乱,服务不规范,专业素质不高,与保险公司财务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可以限制代理保险公司的数量和代理险种范围,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慧择提示: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汽车销售集团设立专门的汽车保险销售公司,实行专业化经营,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探索进行全区域的专业化改革试点,经验成熟后适时在全国推广。成立专业花的保险销售公司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专家指出专业化应该分为这三个方面:一是销售人员的专业化,提高销售人员素质,需要依靠市场力量逐步推动;二是兼业代理的专业化,包括车险和银邮代理专业化,需要尊重市场,尊重实践,鼓励试点,重视研究;三是专业机构的大型化,需要依靠市场和资本的力量来拓展专业平台,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