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 鼓励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着力优化保险业组织体系,形成市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推动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加强资源整合,依托保险主业,促进业务协同,提高运营透明度。
从发展来看,保险创新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保监会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专业性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服务金融经济的重要看点。最新数据显示,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6.1万亿元。但这些资金往往是由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因此,《规划》明确,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探索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从资产规模来看,1992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仅为510亿元,2004年4月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首次突破1万亿元。截至2011年底,保险行业总资产达到6万亿元。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规划》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公司。
《规划》还强调,要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更好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包括:大力发展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业务,以及与住房、汽车消费有关的保险业务;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总结推广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公众安全等责任保险;逐步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
慧择提示:保险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求有相应的服务质量跟上,从而达到维护市场秩序,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突出问题。另外,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依规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