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6月参加工作,按单位口头承诺,三个月后也就是九月转正,但直到今年1月合同仍然没有签,工资从去年9月开始是1360元,可从10月开始变成1250元,单位给的解释是扣除工资中部分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之后一直到今年1月每月都是1250元,我在11月的时候领到医疗保险卡,马上去刷了一下但上面一分钱也没有,12月因病住院,也用的是自己的钱,今年1月辞职,现在这个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我应该和单位怎样处理?
我想问的是:
1\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单位是怎么给你交的,我听别人说是一交就是一年或是半年的,为什么单位会按月在我的工资上扣?
2\当办到医疗保险卡的时候,是只要给你交了钱上面就应该有钱的?还是什么时候才会给你打钱?为什么我的工资被扣了拿到手里的卡上却没有钱呢?
3\在这种工资被扣除又不确定单位是否交了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我辞职后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应该和单位怎么算比较好?
4\签没签和约对交保险有没有影响?我在没签和约又不确定单位是否给我交了保险的情况下的住院费用是不是还是得有我自己承担?
回复:
按照程序来讲,没签劳动合同,单位是不能给你办社保的。
1、单位缴费,是按月交纳的。这和个人参保是不同的,个人是按年缴费的。
2、你应该到社保局或通过社保网站去查医疗卡里的钱,看看有多少?养老、医疗保险都有个人账户,医疗卡里应该有钱。
3、在你确定单位给你缴纳多少钱以后,单位所缴纳的费用应该按当地标准缴纳,否则你可以到劳动社保局投诉。
4、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你领了工资条,就能证明你上班了。你生病住院,应该直接到社保局去报销,和单位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