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深圳社保卡在药店买药的门槛越来越高。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额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则增长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
深圳市社保局曾对媒体表示,设余额限制是为了保障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没有设立门诊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治疗,首先应当保障门诊治疗的需求,如果不设最低限额,当个人账户用于非门诊治疗的其他支出无费用可支付时,会影响参保人的门诊治疗。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是用于门诊治疗的辅助手段,市民要区分主次。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的是深圳市医保卡的相关新闻。社保局表示将与有关部门研究鼓励处方外流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医药分开。进一步研究个人账户达到最低积累额后购药范围适度扩大的可行性以及适度降低个人账户最低积累额标准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