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义介绍说,自从《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平台、媒介以及和外国的驻华使领馆、商务机构、公司进行了交流和沟通,一方面宣传《社会保险法》的精神,一方面也听取大家对实施这个的疑问和建议,这样一种相互的沟通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成果。既使《社会保险法》的精神得以宣传,也使人社部更关注执行当中的细节问题,帮助大家解决执行当中的困难。
他表示,各地在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积极推进这项工作。许多国家非常积极地和我国政府联系,目前人社部正在和13个国家进行有关社会保险的双边协议谈判,或者是就这个谈判进行洽商,也反映了这部法律在国际方面引起的积极效应。
最后,胡晓义补充说明,外国人在就业国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这是一个国际惯例,我国公民无论在欧洲、美洲、日本、澳洲当地就业,都被要求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所以中国法律要求在华就业的境外人士参加社会保险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至于涉及到双边的一些优惠问题,我们会通过双边谈判加以解决。
慧择提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的保障群体越来越广泛,对于这些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有了社保的保障,相信能为他们在中国的工作和生活省去不少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