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把买保险当成获利工具
很多人都会把保险当成收益性金融理财产品,在购买保险之前,总是算算是否划算。如果自己没有出现意外,没得到理赔,就认为自己赔了,买保险就不划算了。实际上,从保险生效那一刻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期间,作为被保险人一直在使用着保险,只是因为保险是一种无形产品,被保险人没有感受到。
专家指出,产生这样的误区的根本原因,是人们还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或者说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有些错误还是非常普遍的、有代表性的。对于这些典型的认识误区,我们要学会甄别并尽量避免。
有人说商业保险的本质就是保险公司拿所有投保人的钱去再投资赚钱。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商业保险公司向一个消费者推荐了一款商业保险,说到2015年退休后,每月可拿到50元人民币的保险金。当时50元人民币相当于一个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还是很值钱的。可现在50元算什么呢?因此,利用投连险、分红险之类的保险进行投资,收益率看上去很诱人,似乎回报很高,但实际上,如果为投资和分红去购买这类保险是不划算的。专家指出,保险是用少量的投入,在投保人遇到困难时,去履行责任,帮投保人减轻生活的负担,保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质量不被改变。保险就是保险,只有重视其特有的保障作用才能正确发挥保险的投资理财功用。
误区二:只给孩子买保险
“孩子最重要,要买保险也得先给孩子买”,这是很多望子成龙的家长存在的理财观。实际上,保险专家指出,家长自己保得多、保得足,才是爱孩子的体现。父母没有保险,孩子谈不上保障,只给孩子买保险,这是中国家庭投保出现的最大误区。
保险专家指出,孩子当然重要,大人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首先为大人购买寿险、意外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保险产品,在资金投入上,应该是给大人、特别是家庭经济支柱上越多越好。
专家认为,投保的一般原则是先大人(尤其是家庭经济支柱的保障),后小孩;先保障,后理财。在险种的选择上,投保顺序一般为:意外险、医疗寿险、重疾险、教育金、养老金,投保不一定要一次购买到位,意外险可以全家都买,其他的看经济条件先给家庭支柱购买,再逐步完善,年保费支出为年收入的10%-20%.
那么,家庭成员应该选择哪些必要的保险产品?专家指出,意外险和寿险的功能是万一有不幸发生,其家庭责任可以继续由此来承担。重大疾病和医疗津贴类保障的功能是万一有疾病发生,可以弥补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未来的康复费用。所以在投保人当前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障需求的基础上,寿险的保障也不可忽视。
误区三:分红保险可以年年分红
分红保险可以保证年年分红是很多投资者认识的误区。分红型人身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也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和资本市场状况有关。保险公司通常在投资和经营管理中产生盈余时,才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由于公司不同险种的投资渠道不尽相同,或产品的侧重有所不同,故同一公司的每张保单红利水平也是不尽相同的。分红保险的特点在于具有传统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同时,强化了投资功能。传统寿险都有一个固定的预定利率,风险保障基本不变。分红型人身保险除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外,每年还可以根据分红型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即客户可以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据了解,红利领取方式一般有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增额缴清等四种。其中现金领取是直接通过现金方式领取红利;累积生息是将红利留存保险公司,按复利方式累积利息;抵交保费是将已公布的红利用于缴纳续期保费;增额缴清是将每次公布的红利用于购买同一被保险人的增额缴清保险。目前主要采用两种领取方法: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
现实中,分红产品不一定会有红利分配,特别是不能保证年年都能分红。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产品的可分配盈余,包括利差、死差、费差等等。其中,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决定分红率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就越高。但是,投资收益率并非决定年度分红率的唯一因素,年度分红率的高低还受到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死亡实际发生情况等因素影响。
慧择提示:保险理财始终是一门大众学问。保险公司的每年红利分配要根据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必须符合各项监管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