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业内要求调整费率的呼声,日前,保监会表示,将提出建立科学费率调整机制的具体方案,但具体方向并未透露。但面对近年来交强险的连年亏损,简单地上调保费、降低保额,显然并不是个好主意。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表示,对于交强险,不应该简单要求“涨价”,而是应细化完善费率调整机制,明确调整费率流程。对于达到什么条件触发调整机制,都需要有合理机制进行规定。
在我国,交强险经营情况存在地域和车型的差异。从地域上讲,经济发达地区较欠发达地区更容易出现亏损。2011年,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山东五省市交强险经营亏损达63亿元,占全国交强险经营亏损的69%.从车型上讲,则以营业客车、拖拉机和挂车亏损最为严重。
“打破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高赔付率地区、车型需要向上调整,过低赔付率的地区、车型也应该向下调整,这才符合费率公平原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交强险费率调整是交强险以保险公司商业运作模式为前提的,如将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改为日本、台湾等的代办模式,则不存在费率调整的问题。但模式的推倒重建显然在短期内难以实现。以目前情况来看,交强险费率调整是必要的,其方向也以实行不同地区、车型的差异化费率为主,但在操作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交强险费率调整要“调之有据”,前期的深入调研和数据积累是交强险费率调整的基础。影响交强险经营状况的因素很复杂,各地交通秩序、法律环境、事故发生率、车损和人伤赔付标准、案均赔付额、各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交强险的经营。缺乏详实、可靠基础数据的盲目调整,只会越调越乱。
其次,交强险费率调整不能牺牲消费者利益,其调整重心应放在保险业内部。单纯以提高保费、降低赔付额度的方式,无论在政府还是老百姓层面都是行不通的。“保险业要总结交强险盈利地区、盈利公司的经验,力求通过保险业内部承保结构调整等方式来改善交强险的经营状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说,“不能因为交强险费率调整牺牲消费者利益,影响保险业的形象。”
也有专家建议,交强险费率调整可先从扩大交强险费率的浮动范围入手。目前,我国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及酒驾行为相关,浮动最高额度分别为30%、
再次,交强险费率调整要争取相关行业的协助。
慧择网提醒:交强险是一个承担社会功能的险种,其发展经营与交通等多个行业息息相关。交强险经营秉持的是“不盈不亏”原则,然而这个分寸却难以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