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为使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到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解决他们的医疗困难,我市将在今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从1998年开始、我国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经过近lO年的建设。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全国近1.7亿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5年来,覆盖了超过7亿农民。但是,包括学生儿童在内的2.4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还没有医保制度的安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同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为使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到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解决他们的医疗困难,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也提出了《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国已有包括沈阳、大连、葫芦岛等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城市。
为健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市成立了以主管市长挂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保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完成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数据测算工作,草拟了《抚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说明(讨论稿)》,形成了《扫E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讨论稿)》。目前这一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并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待批复。
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启动后,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坚持低水平起步、权利与义务相对等、个人(家庭)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统筹安排合理衔接的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将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60周岁以上非从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人、19周岁至59周岁非从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成年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