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2007年度保监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去年各地保监局共对81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830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93.47%,其中罚款3055.35万元,同比增加103.86%。保监会重点整治了保险业内存在的虚列经营费用用以不正当竞争、销售误导、中介市场混乱等顽疾。
《通报》显示,除了罚款之外,保监会还责令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等撤换高管人员102人,同比增加59.38%;吊销许可证12项,同比增加100%;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56项,同比增加1020%;警告246家机构和360人。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态说,保险公司目前存在的顽疾主要集中在四方面。其中包括保险公司通过虚假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品、预防费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高额手续费、好处费等或给予投保人承诺收益等合同外其他利益;营销员在条款解释时夸大承诺收益、不如实告知投保人权利等违规宣传;中介机构虚开发票、虚假批退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资金,违规开展业务,与无资格的机构发生业务往来、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迁移分支机构、委派高管人员以及团险业务管理漏洞严重;长险短做,违规退保,承诺收益,退保金不回原单位,现金支付退保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