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要打破刚兑,真的吗?是好事吗?有什么影响?
这两天“保险产品即将打破刚性兑付”的消息,满天飞。还真不是空穴来风,起因是财新周刊,上周发布了一篇封面报道另据财新了解,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已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有了解相关修订的人士向财新指出,所谓对合同的“合理变更”,正是意在仿照、模仿日本在应对上世纪90年代末保险行业“破产潮”时修订保险业法的操作——如果保险公司面临破产,可以通过修改合同下调存量保单的预定利率。
原文一共有1.8万字,从背景到过往问题险企处理案例,再到未来可能的处理方式,整体分析算比较客观严谨的。但却只有“保险产品打破刚兑”这一段,被截图并广泛流传开来了。你的权利义务都写在合同里,达到什么标准拿多少钱,一清二楚。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倒闭了,不能来履约了,监管也会找别人来接替它履约。“八姐保险公司”,利益熏心,只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发展和后续理赔。我的想法很简单,现在挣钱就好了,以后大不了倒闭,把烂摊子扔给别人。像这样的老鼠屎公司多了,剩下踏实经营的保险公司只能来擦屁股。
当市场只剩下劣币时,投保人的利益,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了。它们只是在处置问题险企时,用到的众多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手段。换句话说,保险公司持续经营,正常履约,就不存在是否刚兑的问题了。第一种情况,就是保险公司自己作,钻监管的漏洞,把自己作死了,比如安邦、华夏、天安等。第二种情况,是客观决策失误,造成的不良资产,比如某某人寿。在1996年连续七次降息前,卖了大量精算利率8%以上的产品。
随着利率降到2%左右,这些保单产生了巨大的利差损。最后是财政部提供政策优惠,将这部分剥离给集团公司,该人寿公司才甩掉包袱顺利上市。利率下行,可能会让一些保险公司,陷入无法自救的地步。
所以监管才要再三降低精算利率、进而降低保险公司的负债成本。
从成立保险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到经营中的偿二代,再到破产退出找人接盘……修改保险法,变更保险内容,用投保人的利益去救助保险公司,收效最小,反对声音最大,最不讨好。在祭出这个终极大招之前,监管还有几百种化解风险的方式和手段。
它的目的,也不是牺牲投保人的利益,去拯救保险公司。别再拿刚性兑付,当你胡作非为的挡箭牌了,好好经营才是王道新出的法律,只对后面的事情有约束力,不能追溯到立法之前。但我猜,一定会有人利用保险法调整,打破刚兑做促销。不过,如果万一刚兑真的打破了,确实会提高我们买保险的门槛。P2P火,就跟风儿买P2P,银行理财火,就跟风儿买银行理财,保险火就跟风儿买保险。
任何产品都需要我们了解底层产品和逻辑,才能做出购买决策。即使没有“打破刚兑”,了解金融产品,也能让你少走弯路少吃亏。理解产品,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看大学教材或者从业资格考试用书。比如:《保险原理与实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经济学原理第八版 曼昆》价格也比那些理财科普、理财入门便宜得多,就是趣味性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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