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指出,与美国相比,国内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要低一半。下至产品形态、上至农业保险制度层面,国内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有待提升。
美国保障水平高达
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介绍,美国大部分保险公司为农民实行的是“收成保险”,即“产量保险”,在发生风险赔付时对造成农产品产量的损失,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单价,对农民进行赔付,产量保险的保障水平能覆盖农民收入的60%-70%。
在伊利诺伊州Shawneetown种植1.5万英亩的Jeff Scates就说,他的庄稼今年可能绝收80%,而保险能赔付给他75%的收入。
与美国情况相比,国内的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可谓形成了鲜明对比。
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介绍,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处于“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的状态,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还未实现。
数据显示,2008年初,50年一遇的雨雪冰冻灾害波及全国21个省区市,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2亿亩,灾后保险赔款近20亿元,而占比却不到雪灾总损失的2%。
中国农业保险目前还是“成本保险”为主,保障程度低,发生灾害时仅能针对种植中的物化成本(如化肥、种子等费用)进行赔付。
秘诀在于政府大力补贴
美国农民灾年也能不减收的秘诀,可能并不复杂。
据彭博社报道,2011年得克萨斯州的干旱和其他极端天气,使得政府补贴的保险总共支付了创纪录的108亿美元。据美国农业部数据,在2011年缴付的所有农业保费中,农场主缴付的保费为45亿美元,政府补贴的保费为74亿美元。
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发言人表示,通过再保险等手段,包括ACE和富国银行集团在内的农业险承保人,即便在去年创纪录的赔付下,仍然总共获利近17亿美元。美国政府则承担了5亿美元损失。
事实上,美国也经历了长达70多年的农业保险探索之路。
1938年,美国历史上第一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应运而生,为联邦政府建立和发展农作物体系提供了法律框架和政策保障。美国农业部据此设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
此后,美国农作物保险面临着重大考验,主要是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亏损严重,无力储备足够的保险基金。针对上述问题,美国国会对农作物保险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美国政府开始全面推广农作物保险体系,扩大农作物承保面积,放开农险地区限制,提高农民的参保率。
1996年开始,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开始退出农险直接经营业务,与此同时,美国成立了风险管理局,隶属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农作物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这中间也包括政府给予保险公司的补贴。
从2000年开始,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完全退出了农险直接业务。
一份2005年发布的名为《农业保险在美国》的报告显示,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补贴包括两部分,对美国大规模天灾的农业保险赔偿完全由政府补贴;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补贴。
与此同时,美国还向农作物保险提供4大类政策和经济支持,其中包括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联邦政府对投保的农场主给予保费50%-80%的补贴等。
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待建
庹国柱称,借鉴美国经验,中国要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则意味着农业保险保费要提高,省级和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要更大。
但让业内专家感叹的是,目前中国尚未有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这似已成为掣肘财政补贴的一个重要因素。庹国柱称,当自然灾害的损失波动性大,常出现巨额亏损,单靠一个省的力量难以承受。
事实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巨灾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已经提出多年,但迟迟未能建立。多位专家称,部分省份也在试点研究建立自己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但进程缓慢。这中间存在法律、财政以及人才的多方支持不足的问题。
譬如,2012年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对保监会上报的《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这意味着外界期盼已久的农业保险立法终于将有基本框架,但关于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设并未予以细节明确。
郝演苏称,关键的原因在于,更高层面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未能启动,“大框架没有好,小框架如何制定?”
郝演苏称,巨灾发生牵涉的面非常之广,不仅仅是包括农业在内。国家应该首先建立一个统一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将各类巨灾纳入考虑范围,才有条件在框架基础上对农业保险进行讨论。与之配套地建立一套风险管理体系,对巨灾风险建立风险防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对于巨灾风险准备金,多位专家称,可以从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投入、国家粮食风险基金以及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
慧择提示:保险能够在您遇到灾情时 化解经济风险。中国是产粮大户,给农作物投保的行为值得中国借鉴。就如郝演苏强调,“哪怕从1亿元开始也行,最关键的是建立巨灾风险分散的机制应该有所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