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首次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一方面,快递行业引入保险机制,可以有效减少快递方面的纠纷,让寄件人的利益更有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保险公司是一个发展新契机。为此,保险公司要不失时机地抓紧开办好快递保险业务。
所谓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据《2011年邮政行业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完成36.7亿件,同比增长57%;快递业务收入完成758亿元,同比增长31.9%。快递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占邮政行业业务总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比重为48.5%,比上年末提高3.5个百分点。2011年底,我国快递行业市场规模已排名世界第三位,全国持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企业超过7500家。
然而在快递行业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越来越多的消费投诉却让这一行业蒙上了阴影。据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上宣布的《国家邮政局关于2012年5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称,当月该局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8423件,其中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1522件,占18.1%;反映快件损毁的668件,占总申诉数量的7.9%。一旦货物尤其是贵重物品丢失,快递公司往往与客户在赔偿问题上产生很多纠纷,类似“iPhone变砖头”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矛盾升级。
正是快递在物品运送的各个环节都会存在风险,这就迫切需要有保险来作为保障,这也催生了快递保险市场的潜在发展空间。按照我国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快递业务年处理量将达到61亿件,年均增长21%。显然,对于这样的新兴产业和领域,其所蕴含的保险需求必然是巨大的。
其实在近年来,保险公司在电子商务领域和快递市场,一直都在尝试开拓新的市场。据报道,早在2003年,深圳邮局便与国内一家大型财险公司曾全面推出“邮包险”,但该业务目前“需求量很少”。还有另外国内一家财险与淘宝网于2010年联合推出的针对买家与卖家双方在退货方面的一款“退货运费险”,产品合同规定:买家在购买7天无理由退换商品时只要多付出0.3-0.5元的保险费,一旦发生退货,保险公司就会自动支付退货的运费。由于该产品尚处于初级阶段与探索期,运营尚不成熟,服务和后台方面还在改进当中,以防出现不必要的风险,所以经营也不理想。
令人欣慰的是,日前我国公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首次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笔者认为,一方面,快递行业引入保险机制,可以有效减少快递方面的纠纷,让寄件人的利益更有保障;另一方面,随着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保险公司又是一个发展新契机。为此,保险公司要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良好契机,抓紧开办好快递保险业务。大力发展快递保险要做好以下工作:
快递保险规划起点要高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快递企业保险意识和消费者的保险意识都还不够到位,是影响快递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因此,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和公关力度,大肆宣传快递行业快速发展离不开保险,大力开展快递保险业务也离不开快递企业。基于这样的认识,保险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全面科学编制好快递保险发展规划,并狠抓落实。
快递保险拓展观念要新
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转轨的过程中,市场还很不规范,快递市场成分和计划成分相互交织在一起。要从根本上改变快递保险业务水平低、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我们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开拓进取,克服“单打一”的工作方法。要针对快递保险业务的结构布局、管理机制和市场特点,采取行政、市场两种展业手段争取保源,克服畏难情绪,下工夫、花力气扩大承保面,提高承保比重,严把承保质量关。
快递保险激励机制要活
要真正使快递保险业务得到健康有序的大力发展,我们就必须要加大对快递保险业务倾斜政策。保险公司内部应针对快递保险业务特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营销机制,出台奖优罚劣的有力措施,使业务开展状况与从业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赏罚分明,重奖工作有突出成就的保险经营机构和业务人员,以调动广大员工大力开展快递保险业务的积极性。针对该业务点多面广的特点,可运用保险代理人员展业的办法,多头展业,按劳取酬,力求好的效果。
快递保险合作经营要好
保险公司与快递行业要精诚合作,密切协同,建立起相互信任的联动机制,对快递保险出现的新情况定期蹉商,互通有无,力求一致。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与物品货运量大的快递企业建立起保险代理关系,让其代理大宗承保业务,这既可减少人力,也可减少费用。还应瞄准快递市场,加大对一些效益较好且发货量较大快递企业的展业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地发展快递保险业务。
快递保险经营效益要佳
大力发展快递保险业务的目的,就是要承担起快递过程中的风险,切实保障好寄件人的利益。为有效减少快递方面的纠纷,让寄件人的利益更有保障,保险公司必须考量怎样科学准确评估递送物品的实际价值、如何厘定费率和快速理赔等问题。与此同时,切实做好市场道德风险的防范工作。因为快递保险参与主体较多,需要保险行业和快递行业的共同努力,在快递保险市场调研、价值评定、风险防范、产品研发以及渠道构建等方面进行有效规范,以求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
慧择提示:建议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的“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保险服务”改为“并对快递物品实行保价或保险服务”,力求快递保险落于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