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点,记者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遵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合肥市现起上调企退人员养老保险金,并从今日起开始发放,企业退休人员从现在起就可以到银行领取。
据悉,遵照我省统一规定,合肥市从2008年1月1日起对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这是合肥市继2007年7月1日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之后的又一次调整。据悉,此次合肥市调整标准也完全遵照省劳动保障厅的规定统一执行,具体为: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一年另增加1.5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
在此基础上,按国家规定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标准。具体为:①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②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③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④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到达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但在2006年、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另增加30元至50元养老金的女性退休人员,不再按本条规定另增加基本养老金。
今天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发出消息说,目前合肥市及时完成了养老金调整的数据处理工作,同时与各个养老金发放机构进行了数据交换。30日起,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注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企退人员可领到增加的养老金。另外,该局通知说,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企业退休人员2月份养老金将和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发放。
据悉,遵照我省统一规定,合肥市从2008年1月1日起对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这是合肥市继2007年7月1日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之后的又一次调整。据悉,此次合肥市调整标准也完全遵照省劳动保障厅的规定统一执行,具体为: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一年另增加1.5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
在此基础上,按国家规定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标准。具体为:①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②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③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④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到达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但在2006年、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另增加30元至50元养老金的女性退休人员,不再按本条规定另增加基本养老金。
今天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发出消息说,目前合肥市及时完成了养老金调整的数据处理工作,同时与各个养老金发放机构进行了数据交换。30日起,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注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企退人员可领到增加的养老金。另外,该局通知说,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企业退休人员2月份养老金将和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