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保险纠纷、保险合同诉讼案件渐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11年,全省保险业共发生诉讼案件7528件。今年1月至4月,诉讼案件达2395件。面对此形势,近年来,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并在省司法厅支持下成立了山西省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面对越来越多的保险纠纷,行业协会调解方式不能获得消费者充分信任,传统的人民调解方式又不具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推出“诉调对接”成为破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据介绍,“诉调对接”的亮点是,在保险纠纷案件的诉前、诉中,人民法院会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促使案件尽快得以解决。与传统调解方式不同,经“诉调对接”的人民调解结果可得到司法确认,被赋予法律效力。而且“诉调对接”不仅负责“调”,还会协调有关保险公司履行调解协议,及时理赔给付,以尽可能地降低保险消费者的时间成本。
【慧择提示】“诉调对接”实施单位是省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各基层法院。适用案件范围为各类保险合同纠纷和保险费纠纷,以及与保险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目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选定万柏林区、阳曲县两个基层法院作为“诉调对接”试点。2013年,这一新机制有望在太原市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