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安全生产,水城县人民政府近期下发文件,决定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煤矿高危行业,逐步在全县建立煤矿生产风险保障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慧择提示】为进一步发挥好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该县要求各煤矿企业将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对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煤矿给予责令停产、暂停煤炭产品调运等处罚。同时,设立保险基金专用账户,由各承保公司预付20万元保证金,作为煤矿应急救援处理基金。煤矿事故发生后,一般事故在收到索赔资料后33个工作日内兑现赔款;发生5人以上事故的,于24小时内支付预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