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对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进行调整。具体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此次调整的范围内,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94元标准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再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提高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控制在月人均99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慧择保险网无关。慧择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
相关文章
预约咨询
资深顾问免费为你解答
今天已有0人提交预约
您的信息仅供预约咨询所用,不泄露至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
精品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