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安徽保监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简称“人保财险蚌埠分公司”)近日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该公司所属蚌埠市禹会区营销服务部在2011年期间,存在将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虚挂在个人保险代理人名下套取佣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决定对该营销服务部经理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只是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规现象中的一个普通案件,但在保监会严格监管、加强治理的情况下,此类违规行为却依然是大行其道,集中表现在通过假业务、假人员、假费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资金。这为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一步实施不法行为提供了资金来源。
记者注意到,7月6日,保监会公布了今年1月至5月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的情况,共现场检查22家保险法人公司的104个保险机构,查实保险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套取资金5682万元,涉及保费约2.2亿元。15个保监局查出违法违规套取资金100万元以上,8个保监局查出违法违规套取资金300万元以上。
2012年初,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就2012年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保监局以辖区内1家省(市)级公司为检查对象,对其及至少2家所属相关基层营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此类检查显然是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此类大检查却无法覆盖到所有基层机构,违规现象很难根治。有业内人士便指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除经济处罚之外,还应当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违规人员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慧择提示:要根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这类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采取“从大的方面抓,往小的方面抠”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不但对公司进行经济处罚,还要对相应的违规人员进行教育及劝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