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监会发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行业信息建设、保险行业基础建设、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等三大领域,放宽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
据悉,保监会于6月21日发布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此前的2010年,保监会曾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保监会放宽进入领域
6月21日,保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据了解,该份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险领域,积极支持其通过发起设立、受让股权、认购新股等多种方式投资保险公司,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则莫过于首次明确民间资本在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发展的原则下,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在我国,保险行业是金融领域最早向民资和外资开放的,民营资本从2003年前后即试水保险业,从当时北京宝华投资公司接受平安保险的股权,到民生人寿的成立,以及其后国内多家民营产寿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保险市场上,民营资本在保险业的浸淫也有10年之久,这些民营控股或参股公司的经营成果在市场上是有目共睹的,在这两年保险业经历寒冬的时候,放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能否起到引入活水,吸引民资的效应,则依然要拭目以待。”6月27日,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说。
根据保监会的实施意见,除了对于单一民间资本设立保险机构打破20%的投资比例外,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行业信息建设、保险行业基础建设、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等三大领域,包括支持民营IT企业加大与保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合作力度,参与行业信息化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行业基础教育,与各类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保险人才培训基础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为行业提供数据维护、软件开发、翻译、咨询等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另外,行业在采购外包服务时,给予民营企业同等待遇。
据了解,在保监会发布的14条支持意见中,其中还提到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企业,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鼓励民营保险企业在安全稳健的原则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多种类配置资产,提高投资收益,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民营保险企业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对现有的民营保险机构,保监会实施意见中在强调大力支持的同时,也忠告民营保险要摒弃“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思路,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
不过保监会在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的同时,也提高了其设立中介机构的门槛,就在6月26日,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将设立保险中介机构的门槛从10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保监会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
民资能否再有激情
时移世易,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前一轮的民营保险扩容潮,极少数公司实现了上市,大多数公司却依然还在盈亏的边缘挣扎,并且经历着多轮股权变更,民营资本依然经历着保险业盈利难的煎熬,“进入热情高”和“激情退去快”同时并存的现象会不会影响到现在民资进入的热情,则还有待观察。
资料显示,最近在2010年的一次险企扩容潮中,尽管依然能看到民营资本的身影,不过,它们的主角都成了地方国资,民营资本只不过是配角,如今年初获批筹建的北部湾财险公司,牵头方是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再如之前的吉祥人寿、前海人寿、诚泰财险、长江财险、东吴人寿等等,大股东莫不是雄厚的地方国有资本。
“关键问题是,现在经济形势不明朗,中小企业融资难,即使经济实力强劲的民营企业也在缩紧裤腰带过日子,我们之前尝试过,但是其间的经营还是太复杂,也是从退出来之后发现保险业是一个需要大规模长期投入、稳定发展的行业,盈利期比较长,民企自身对于资金的周转需求量还是蛮高的,现在民资有多大的热情进入保险业,很难讲。”6月29日,浙江一家曾经从保险业退出的民企老总朱伟说。
“未来的中国保险,民间资本会成为主角,像美国市场一样,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使产权明晰,保险公司才会积极牺牲短期利益获得长期利益,会把自己做成百年老店,会非常守信,不会去欺骗诱导投保人,这肯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国有资本来说,在商业保险市场领域,没有必要与民争利,国有资本应该逐渐从大股东中退出来,到一些需要国家资本进入的地方,比如说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和存款保险公司,这些需要政府来支持,国有资本应该向这些方向来转移。”王国军分析指出。
慧择提示:民间资本的大量介入是要看是否将区别对待的政策全部清除,就保监会的实施意见来说,仍然有模糊的地方,细则清晰之后、产权明确之后,就会有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但是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不会一蹴而就。
据悉,保监会于6月21日发布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此前的2010年,保监会曾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保监会放宽进入领域
6月21日,保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据了解,该份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险领域,积极支持其通过发起设立、受让股权、认购新股等多种方式投资保险公司,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则莫过于首次明确民间资本在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发展的原则下,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在我国,保险行业是金融领域最早向民资和外资开放的,民营资本从2003年前后即试水保险业,从当时北京宝华投资公司接受平安保险的股权,到民生人寿的成立,以及其后国内多家民营产寿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保险市场上,民营资本在保险业的浸淫也有10年之久,这些民营控股或参股公司的经营成果在市场上是有目共睹的,在这两年保险业经历寒冬的时候,放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能否起到引入活水,吸引民资的效应,则依然要拭目以待。”6月27日,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说。
根据保监会的实施意见,除了对于单一民间资本设立保险机构打破20%的投资比例外,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行业信息建设、保险行业基础建设、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等三大领域,包括支持民营IT企业加大与保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合作力度,参与行业信息化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行业基础教育,与各类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保险人才培训基础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为行业提供数据维护、软件开发、翻译、咨询等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另外,行业在采购外包服务时,给予民营企业同等待遇。
据了解,在保监会发布的14条支持意见中,其中还提到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企业,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鼓励民营保险企业在安全稳健的原则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多种类配置资产,提高投资收益,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民营保险企业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对现有的民营保险机构,保监会实施意见中在强调大力支持的同时,也忠告民营保险要摒弃“大而全、小而全”的发展思路,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
不过保监会在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的同时,也提高了其设立中介机构的门槛,就在6月26日,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将设立保险中介机构的门槛从1000万元提升至5000万元,保监会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
民资能否再有激情
时移世易,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前一轮的民营保险扩容潮,极少数公司实现了上市,大多数公司却依然还在盈亏的边缘挣扎,并且经历着多轮股权变更,民营资本依然经历着保险业盈利难的煎熬,“进入热情高”和“激情退去快”同时并存的现象会不会影响到现在民资进入的热情,则还有待观察。
资料显示,最近在2010年的一次险企扩容潮中,尽管依然能看到民营资本的身影,不过,它们的主角都成了地方国资,民营资本只不过是配角,如今年初获批筹建的北部湾财险公司,牵头方是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再如之前的吉祥人寿、前海人寿、诚泰财险、长江财险、东吴人寿等等,大股东莫不是雄厚的地方国有资本。
“关键问题是,现在经济形势不明朗,中小企业融资难,即使经济实力强劲的民营企业也在缩紧裤腰带过日子,我们之前尝试过,但是其间的经营还是太复杂,也是从退出来之后发现保险业是一个需要大规模长期投入、稳定发展的行业,盈利期比较长,民企自身对于资金的周转需求量还是蛮高的,现在民资有多大的热情进入保险业,很难讲。”6月29日,浙江一家曾经从保险业退出的民企老总朱伟说。
“未来的中国保险,民间资本会成为主角,像美国市场一样,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使产权明晰,保险公司才会积极牺牲短期利益获得长期利益,会把自己做成百年老店,会非常守信,不会去欺骗诱导投保人,这肯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国有资本来说,在商业保险市场领域,没有必要与民争利,国有资本应该逐渐从大股东中退出来,到一些需要国家资本进入的地方,比如说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和存款保险公司,这些需要政府来支持,国有资本应该向这些方向来转移。”王国军分析指出。
慧择提示:民间资本的大量介入是要看是否将区别对待的政策全部清除,就保监会的实施意见来说,仍然有模糊的地方,细则清晰之后、产权明确之后,就会有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但是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不会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