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继证监会、银监会发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的细则后,金融业向民间资本伸出的又一橄榄枝,也是多部委上半年“非公36条”实施细则临近出台限期的收官作之一。
“实施意见”中,民营资本单一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定被取消,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公司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等规定是亮点所在。但在业内看来,这些规定可能短期内不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市场格局不会因此出现明显变化。
相比其他金融行业,目前保险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度是比较高的。但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未带来预期明显的积极影响,相反,由于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较长的盈利周期往往与民间资本快速逐利的特性不符,一些民营资本参股的保险公司股东更换频繁,经营不稳定甚至陷入困境,出资股东也陷入不断增资的泥潭。
难改格局
“实施意见”发布后,业内普遍认为,短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民营保险公司在整个行业的影响力不会有大的改变。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民营资本只能是‘配件’并不会是‘主机’。”上海某险企高管表示。
事实上,相比其他行业,保险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度是比较高的。据了解,在目前已经正式营业的76家中资保险公司中,民营资本控股的保险公司数量有十几家,而从民间资本参股的保险公司数量来看,甚至已超过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数量。但在资本总量上,前者与后者相差甚远,从市场份额来看,无论寿险还是财险,也都基本上是国有控股的大公司垄断。
某民营险企高管认为,此次“实施意见”的亮点在民营资本单一持股比例可以超过20%、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公司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取消单一持股20%的限定,有利于增强民营资本对保险公司的控股权,促进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而不至于因为控制权产生纷争,导致股东更迭频繁。扩宽民营险企的融资途径则直接减轻了民营资本的增资压力。
但是,“很多政策往往表面上放开限制,实际操作中却仍然存在种种障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表示,“实施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看不见的“玻璃门”,这是目前民营资本在保险行业影响难有大变化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朱俊生认为,即便放开了20%的单一持股比例限制,民营资本踊跃进入或者控股保险公司的欲望也并不强烈。
从长期来看,保险行业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但是短期来讲,业内人并不这样认为,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前期投入比较大,盈利周期比较长,寿险公司一般要七八年才能进入盈利期,财险公司则要两三年。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表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行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行业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等,但是在业内看来,这些领域很难吸引民间资本的兴趣。“是否投资主要还是看资本的回报率,这些领域恐怕只是保监会一相情愿罢了。”上述民营险企高管表示。
民营困境
长期以来,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为保险行业带来太多预期的积极影响,相反民营保险公司的发展遇到诸多问题。
“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保险行业的主要原因还是保险业高于一般竞争行业的利润。”朱俊生表示。
2003年6月,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民生人寿在北京正式挂牌,其大股东包括万向集团、四川新希望(15.04,-0.05,-0.33%)等。此后,大量民营资本进入保险行业,并掀起了保险业2004~2005年由民营资本主导的一波扩容潮。
朱俊生表示:“当时曾预期民营资本将打破保险业的垄断格局,对国有保险公司形成强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促进中国保险业竞争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目前看来这些期望落空了。”
而与期望相反的是,很多民营保险公司发展不温不火,甚至出现股东更迭频繁、经营陷入困境的情况。比如曾因股东不和陷入偿付能力困境的都邦保险。
多数人认为这主要与保险行业相对漫长的盈利周期有关,而某长期从事企业并购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造就了中国民营资本普遍具有短期的逐利性,而不愿意进行长期的战略投资。
“比如金钱化的政商关系,中国企业家主要精力放在公关和编织关系网方面,无法专注于企业经营等。”
“即便是相对耐得住的股东,也不过是为了最后通过上市卖个好价钱,并不会花太大精力扎扎实实做企业,更不会持续不断地增资。”上述民营险企高管表示。因此,即便保险公司运营正常,也往往不会出现大的增长。
【慧择提示】在这种情况下,上海某险企高管表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需要谨慎,同样保险业选择民营资本时更要谨慎。实际上,在民营资本还不了解保险的特性与现状的情况下,一股独大反而会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实施意见”中,民营资本单一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定被取消,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公司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等规定是亮点所在。但在业内看来,这些规定可能短期内不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市场格局不会因此出现明显变化。
相比其他金融行业,目前保险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度是比较高的。但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未带来预期明显的积极影响,相反,由于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较长的盈利周期往往与民间资本快速逐利的特性不符,一些民营资本参股的保险公司股东更换频繁,经营不稳定甚至陷入困境,出资股东也陷入不断增资的泥潭。
难改格局
“实施意见”发布后,业内普遍认为,短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民营保险公司在整个行业的影响力不会有大的改变。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民营资本只能是‘配件’并不会是‘主机’。”上海某险企高管表示。
事实上,相比其他行业,保险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度是比较高的。据了解,在目前已经正式营业的76家中资保险公司中,民营资本控股的保险公司数量有十几家,而从民间资本参股的保险公司数量来看,甚至已超过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数量。但在资本总量上,前者与后者相差甚远,从市场份额来看,无论寿险还是财险,也都基本上是国有控股的大公司垄断。
某民营险企高管认为,此次“实施意见”的亮点在民营资本单一持股比例可以超过20%、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保险公司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取消单一持股20%的限定,有利于增强民营资本对保险公司的控股权,促进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而不至于因为控制权产生纷争,导致股东更迭频繁。扩宽民营险企的融资途径则直接减轻了民营资本的增资压力。
但是,“很多政策往往表面上放开限制,实际操作中却仍然存在种种障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表示,“实施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看不见的“玻璃门”,这是目前民营资本在保险行业影响难有大变化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朱俊生认为,即便放开了20%的单一持股比例限制,民营资本踊跃进入或者控股保险公司的欲望也并不强烈。
从长期来看,保险行业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但是短期来讲,业内人并不这样认为,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前期投入比较大,盈利周期比较长,寿险公司一般要七八年才能进入盈利期,财险公司则要两三年。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表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行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行业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为行业提供外包服务等,但是在业内看来,这些领域很难吸引民间资本的兴趣。“是否投资主要还是看资本的回报率,这些领域恐怕只是保监会一相情愿罢了。”上述民营险企高管表示。
民营困境
长期以来,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为保险行业带来太多预期的积极影响,相反民营保险公司的发展遇到诸多问题。
“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保险行业的主要原因还是保险业高于一般竞争行业的利润。”朱俊生表示。
2003年6月,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民生人寿在北京正式挂牌,其大股东包括万向集团、四川新希望(15.04,-0.05,-0.33%)等。此后,大量民营资本进入保险行业,并掀起了保险业2004~2005年由民营资本主导的一波扩容潮。
朱俊生表示:“当时曾预期民营资本将打破保险业的垄断格局,对国有保险公司形成强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促进中国保险业竞争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目前看来这些期望落空了。”
而与期望相反的是,很多民营保险公司发展不温不火,甚至出现股东更迭频繁、经营陷入困境的情况。比如曾因股东不和陷入偿付能力困境的都邦保险。
多数人认为这主要与保险行业相对漫长的盈利周期有关,而某长期从事企业并购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造就了中国民营资本普遍具有短期的逐利性,而不愿意进行长期的战略投资。
“比如金钱化的政商关系,中国企业家主要精力放在公关和编织关系网方面,无法专注于企业经营等。”
“即便是相对耐得住的股东,也不过是为了最后通过上市卖个好价钱,并不会花太大精力扎扎实实做企业,更不会持续不断地增资。”上述民营险企高管表示。因此,即便保险公司运营正常,也往往不会出现大的增长。
【慧择提示】在这种情况下,上海某险企高管表示,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需要谨慎,同样保险业选择民营资本时更要谨慎。实际上,在民营资本还不了解保险的特性与现状的情况下,一股独大反而会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