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三个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1年人社部批复了南昌市一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申请。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湾里区四县二区成为江西省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随着今年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在内的南昌市最后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届时,南昌市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60岁以上老人参保月领55元基础金
根据政策规定,距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45周岁以上),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45周岁以下),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政策实施时(2012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原则上100元起步,具体办法由县(市、区)政府确定。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慧择网提示: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是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对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具有重要意义。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实现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