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然灾害来袭,首当其冲的就是农房。尤其是广西地区多聚居少数民族,各民族居住的习惯也大不相同,如瑶族住房有竹舍、木屋、茅房和小部分泥墙瓦屋,而苗族的吊脚楼则是广西特色一景。这些农房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吊脚楼,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发生“火烧连营”的现象。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来说,既要重新修葺损坏的农房,又要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单靠财政的力量,救灾工作常常捉襟见肘。“尽管重建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但受灾农户仍不能恢复正常生活,抱怨声依然很大。”一名在广西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的人士说。
为了让保险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减轻地方政府救灾压力,支持灾后重建,从2007年开始,由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和广西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在全区开展“两属两户”农房统保业务及梧州市全市农房统保业务,同年年底由贺州市、县两级财政出资,为贺州全市农房进行了统保。此后,2009年1月,柳州市财政出资,为三江、融安、融水三县少数民族村寨农房进行统保,每户保险金额达2万元。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十二五”期间,广西每年将由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亿元,为全区1051万农户约3000万农民提供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保险金额超过1000亿元。2011年,广西成为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全区政策性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省份。
从今年起,在保持总体保费规模不变的基础上,每户农房的保险金额由2011年的1万元/户提高到1.5万元/户,保险保障程度较去年提高了50%。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财产保险部总经理陈建告诉记者,为了增加农民自身的保险意识,公司还鼓励农户自己多出2元保费,保险金额就可以增加到1.8万元/户。
数据显示,自2007年至2011年末,广西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累计承保农户2443.1万户,保险金额达2425.59亿元,赔款支出1.03亿元。
历史上灾害较为严重的2008年,广西遭受大范围雨雪冰冻、洪涝、“黑格比”台风等侵袭,自治区农房大面积损毁,“两属两户”政策性农房赔款支出累计超过1500万元,是当年保险公司所收保费的两倍。针对高额亏损风险,广西保监局和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经常对农户进行风险提示,做好防灾减灾的预警工作。
慧择提示:既然自然灾害频频袭击,做好防灾减灾的预警工作就变得异常重要。提前做好风险提示,推动农房统保业务可以在农民遭受自然灾害时,晚会一些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