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高收益成最好的“诱饵”
“莫名其妙地在银行买了保险产品,想想真是后悔。”投资者李阿姨在工商银行遇到了烦心事。日前,当李阿姨去工商银行沪上某营业网点将自己到期的定期存款转存时,顺便咨询了一下银行工作人员是否有好的理财产品销售。
李阿姨的咨询换来了工作人员的热情回应,“他们告诉我有个产品收益很高,5年期的产品,到期的保底收益是5.6%,如果投资情况好的话,收益率可以达到6%甚至更高。还说这个比5年期定期存款合算多了。”
回到家后,李阿姨还在为自己买到了“高收益理财产品”而高兴。但是十几天后,一个来自保险公司的电话让她发现自己的10万元存款原来已“变身”成一款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确认我购买了他们的产品后,明确告诉我这款产品是没有保证收益的。之前银行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向我承诺的5.6%的保底收益,完全是骗人的。”
更让李阿姨生气的是,保险公司打来电话与她沟通时,已经过了购买保险产品的“犹豫期”。这就意味着,她想要进行退保已经不可能了。“这次稀里糊涂地在银行买了保险产品,我觉得跟银行工作人员夸大收益的做法脱不了干系。”
钱沿点评:“忽悠销售”何时了?
事实上,李阿姨遇到的事件,正是很多中老年投资者此前经常遭遇的情况。在银监会颁布“银保90号文”之前,很多年龄偏大的投资者,经常在银行网点被保险公司驻点销售的人员“忽悠”,在被误导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产品。
为了遏制这些不当销售,银监会在2010年颁布了“银保90号文”。强调了要加强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并叫停了保险公司在银行的驻点销售。此后,虽然前文中所述的误导销售情况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据记者了解,个别银行的工作人员仍在销售过程中以“夸大收益、回避风险”的方式误导投资者,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误导客户,致使部分投资者购买了原本并不需要或者不愿意购买的产品。
“探究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取消驻点销售后,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住在银行渠道的业绩,部分保险代理人只能通过"返佣"的形式给银行工作人员提成,以帮助其销售保险。”某业内人士如此说。
但其实这种带有误导性质的销售方式也是不被允许的。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银监会在2011年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银行相关人员在进行理财产品销售时,不能有“误导性陈述”,也不能“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投资建议:多留心眼 谨防被骗因为部分违规销售现象暂时无法杜绝,故而投资者在去银行购买相关产品或者存款时,不妨多留个心眼。
以李阿姨购买的产品为例,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即使银行工作人员承诺了所谓的“高收益率”,投资者还是需要自己确认。比如有保底收益或者是属于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或者合同中都会对有所体现,只有看到这些文字,投资者才能相信银行工作人员的介绍或“承诺”。
【慧择提示】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投资者一定要注意: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产品,除了万能险之外(有年化2.5%的保底收益),其他的保险品种如分红险和投连险等品种,都是不承诺保底收益的。因此根据这一特性,投资者也可以分辨出银行工作人员是否在“忽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