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耿女士去城北客运站坐汽车去铜川,售票员递出车票的同时还给了一张意外伤害保险卡,加收1元钱。“难道我不买保险,出了事故就没人负责吗?”在耿女士要求下,售票员退还了1元的保险费。
像耿女士这样疑惑的乘客还真不少,汽车票是否含保险?客运站为什么要单独出售保险呢?
城南客运站一负责人昨日表示,票价由运价、旅客责任保障金、客运附加费和通行费四部分构成,即汽车票本身就含有一定的保险;而客运站所售的保险叫乘客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这两者是补充关系,并不矛盾。
如果乘客坐车时发生意外的话,车票是一种运输合同,运输公司要按照车票给乘客一定的赔偿;如果乘客购买意外伤害险,就可以另外获得保险公司规定的赔偿金额。“车票里包含的保险部分,是乘客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的赔偿关系,而在车站购买的人身伤害险,是乘客直接从保险公司买的保险。”他说,车站仅仅是代售,这两种保险完全不同。
有读者进一步提出,购票时所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卡上没有填写乘客姓名、证件号码、车次等内容,万一出了交通意外,是否能起作用。
对此,一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解释,人身意外险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随着车票产生效力的险种,限当日当次有效。信息空白并不影响该保险的法律效力,一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以事实为依据,根据保险卡上的保单号和车次对应,进行核实赔偿。需要提醒的是,保单必须与有效客票同时使用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