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建立新的企业年金制度方面也发挥着引领作用。2005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为指导和规范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2007年9月,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这两个文件精神指导下,经过中央企业和各相关部委的共同努力,5年来,已有超过半数的中央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这些经验,分析中央企业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对进一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部分中央企业都具有发展历史悠久、下属单位众多、分布区域广泛、涉及行业较多等特点,从而增加了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难度,使中央企业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中面临着很多风险与挑战,主要集中在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等几个方面。
战略风险
企业年金制度可以一直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试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新的企业年金制度的推出,恰逢“做大做强”中央企业的战略目标的提出,很多中央企业将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定位于规范原来的补充养老保险及统筹外发放、增强薪酬的长期激励作用、提升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从而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实现这样的战略目标,对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和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年金计划的设计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抵触、年金计划提供的福利水平与以前的统筹外福利相比不平等、年金计划的执行限制了集团内人员流动、削弱了集团公司的管控力度、员工培训未能保证员工对年金计划提供的福利以及员工的权利义务有清楚地了解,导致员工种种不满等,都属于企业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过程中面临的战略性风险。
法律风险
中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方面,监管部门对企业年金方案实施严格的备案制度,年金方案不仅要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还要报人社部审核备案;另一方面,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在修改完善之中,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需要针对政策法规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
因此,中央企业既面临着企业年金方案的合规性问题,又面临着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的合规性问题。企业年金方案的合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年金方案对缴费、缴费分配、权益归属和中人补偿问题的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的合规性主要表现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中权利、义务和责任规定是否清晰,是否可以尽量避免以后企业年金运营中出现法律纠纷。
财务风险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既要达到保障职工退休后生活的目的,又要兼顾企业的支付能力。因此,企业年金计划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的财务风险,一方面是企业年金投资中财务风险。
企业缴费的财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年金与原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如果在企业年金计划中设定的中人补偿待遇水平过高,企业承担了较重的隐性负债,在企业经营不好或企业年金投资收益不高的情况下,企业可能无法履行缴费承诺,出现财务风险;企业年金投资中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年金的投资选择不符合计划成员的需求、计划成员做出不明智的投资决定、挑选的投资管理人无法胜任工作而又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投资管理人业绩不理想等,降低了职工退休后企业年金领取的水平。
运营风险
企业年金的运营涉及到企业、受托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五个角色,包括现金流和信息流两个流程,经过了计划建立、缴费、投资、支付、信息报告五个环节,面临着多种运营风险。
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流程设计风险。即企业年金运营流程的规定与企业的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匹配,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量加大,容易出现差错。二是流程整合风险。即由于受托管理人对企业年金运营规律不熟悉,各管理机构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合同、流程中规定的不清晰,导致相关各方信息、数据交流不畅、互相推诿扯皮,运营效率不高。三是运营操作风险。即由于个别管理机构的诚信、能力、管理、技术和经验不足,导致后续服务不履行合同约定、操作人员对缴费、投资、支付等关键数额记录有误,使委托人和受益人蒙受经济损失。四是信息系统风险。即由于企业年金管理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影响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效率和效果等。五是信息披露风险。即管理机构未能及时全面地进行信息披露,导致企业和员工不能及时了解企业年金的运营状况。
经营和优势
面对这些风险与挑战,中央企业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企业年金的组织领导。很多企业成立了由人事、财务、工会和法律等相关部门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重要事项进行群体决策。
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很多企业都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先期选择一个了解中央企业特点、经验丰富的受托机构,协助开展方案测算、方案设计、方案培训、其他管理机构选择、管理合同的起草与谈判等工作,大大节省了企业,尤其是人力资源部门的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与公司各部门尤其是员工的充分沟通。通过召开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内部会议、工会小组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培训会等各种会议,利用公司内网、宣传手册、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媒介,与公司各部门和广大员工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职工对企业年金方案的理解度和认知度。
四是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企业年金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听取以受托人为首的各管理机构的运营情况报告,对企业年金运营的整体情况、各管理机构提供服务的情况、投资情况等进行了解和监督,积极发挥年金市场各管理机构之间相互竞争,企业有权更换管理人的市场机制,不断督促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高效运营。
【慧择提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