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份意见稿中,保监会措辞严厉,“粗放营销模式成为销售误导的重要原因,严重损害保险业形象,危及行业可持续发展。部分公司长期侵占营销员权益,营销员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在政策措施中,保监会要求尽快颁布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从制度上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责任。鼓励保险公司深化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起稳定的专属代理关系和销售服务外包模式。鼓励公司拓展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社区门店,交叉销售等销售渠道和方式,走多元化营销道路。
同时保监会在《意见稿》中提出试点改革,拟选择一至两个地域范围不大,市场基础好,对行业发展大势冲击不大,保监局力量强,当地政府支持的地区试点。在试点地区,保监会要求全体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必须共同参与,新增营销员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依法用工。
保监会将报名参加保险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提高至大专,并借鉴日本和台湾地区经验,由行业协会研究各项关键指标,并建立行业保险营销队伍和业务质量评价体系。
按照保监会设定的目标,将力争用五年时间,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销售新体系。
慧择提示:新的营销体制的确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强化保险公司对营销人员的监管责任,并且要兼顾好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