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业务人员介绍新条款与旧条款的区别,重点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处理(特别是免赔率)、被保险人义务(特别是其中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义务)等内容。这几条规定了对于哪些事故保险公司能赔,哪些不能赔,能赔的怎么赔。如果一个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同时不在“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并且被保险人没有违反“被保险人义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赔偿处理”中的规定赔偿,否则保险公司就不能赔偿。
在赔偿处理中特别要重视免赔率,免赔率越高,同样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就越少。在新条款中,各家保险公司对免赔率的规定有较大差别,消费者需要注意比较。另外,有些免赔率规定可以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取消。如果打算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除了注意有哪些免赔率外,还要注意哪些免赔率规定可以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取消,哪些不可以取消。
对于出险较少的客户,还要注意关于条款中无赔款保险费优惠的规定,如果自己没发生赔款,今后的保险费如何优惠。
3.为避免被人误导,保险业务员所说的内容,特别是对自己有利的,都可以让他指出所述内容在保险条款第几条第几款,眼见为实。
4.如果保险业务人员口头作出一些承诺,一定要落实到文字上,或者在条款中有明文规定,或者在保险单特别约定栏注明,否则今后一旦发生争议很难取证。
5.最后,可以比较各公司条款的差异,基本原则是:“保险责任”越多越好,“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越少越好,赔偿金额越高越好,“免赔率”越低越好。再对照相应的费率,一定可以选择一份称心如意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