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前先审核房屋信息
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者需注意进行如下法律审查:首先,房屋产权证要看清。因为,持假造的房产证件订立合同、收取房款的诈骗案不在少数;也有的人拿的是真房产证,但是房产证却是已经公告作废的。所以,在查看对方的房产证件时,要记住房主姓名、坐落位置、房产证号、面积等信息,最好是向对方要一份复印件,然后到房管局查一查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属实,查一查是否抵押了或者被法院查封了。
其次,如果这个房子是几人共有,那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声明”。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在购买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当审查一下,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第三,如果该房屋本来有人租住,还要取得此人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不要一次性付完房款
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也有可能是租赁出去了,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一般二手房买卖而且还是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买家的风险比较大,卖方的风险比较小,风险在于卖家反悔不卖房或涨价等,买方还需要注意的是付款后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间,避免卖家拖延不去办理。
因此,建议在付款问题上,最好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订立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并扣留一部分余款待办理完毕房产登记手续后再付清,最好不要一次付款。
房屋有出租勿忘协商租赁问题
一些房源在完成买卖交易后,仍处在外租过程中,有购房者认为:“我买了房子,就有权要求租房子的人马上搬走。”但其实不然,周立新律师认为,法律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就是租赁期间出售租赁物的,购买人也应当遵守原租赁合同。因为原房主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先,此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房屋租赁期限未满,租客有权继续租住。
购房时,买房人应该先让出卖方跟租客协商好解除租赁合同的事宜,否则交易完成之后,就要你自己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再不然就只能等待租赁合同结束。
慧择提示:看了上面的介绍,您会不会有这样的感触:买房的学问真的很大啊!尤其是二手房,要注意的问题就更多了。如果您购房成功,建议您选购一款家财险,为您的幸福生活提供多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