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农村居民“养老”压力,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农村老人也可以和城市老人一样,老有所养,过个安心的晚年。
根据规定,凡具有市区农业户籍,年满16岁未满60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土农民生活保障的人员、市区非农业户籍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每人每月的缴费标准为106.44元,困难家庭成员为35.48元。
据了解,从1月7日起,农村居民即可持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开具的《资格审核单》,到杭州市联合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保费可按月、季、半年或1年缴纳。
规定还指出,2008年1月1日已年满60岁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以及参保缴费至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也可办理续缴手续,选择续缴至满15年,或在2008年底前一次性补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浙江省是全国最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养老”是一大难题,尤其是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截至2006年底,全省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达483万人,占全省老年总人口的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