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面上的重疾险种类众多,其中海保嘉佳保重疾险备受用户青睐,能为健康保驾护航。下面看看海保嘉佳保重疾险产品介绍,保险责任有哪些?
海保嘉佳保重疾险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等待期: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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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嘉佳保重疾险保险责任
必选责任
1、重疾保障:110种重疾,分6组可赔付6次,依次赔付100%,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额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列的重疾,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35%给付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2、高龄特定重疾保障:8种特定重疾,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罹患高龄特定重大疾病,且根据合同约定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自该高龄特定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以后,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给付高龄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险金,最多给付10次,两次给付间隔期间1年,给付10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中症保障:25种中症不分组累计可以赔2次,依次赔付50%,60%基本保额,每次赔付之间无间隔期。
4、轻症保障:40种轻症不分组累计可以赔3次,每次赔付之间无间隔期,依次赔付35%、40%、45%基本保额。
5、重症、中症或轻症豁免保险费:等待期180天,确诊首次罹患重疾、中症或轻症疾病,将豁免本合同确诊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保险金:等待期180天,保险期间内身故,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周岁后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同时合同终止。
可选责任
1、恶性肿瘤医疗津贴保险金:首次患有恶性肿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一年后,因该恶性肿瘤在医院接受相关治疗、随诊或复查,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30%(首次)/30%(第二次)/30%(第三次)/20%(第四次)/20%(第五次)给付恶性肿瘤医疗津贴保险金。每次给付间隔期大于等于一年,累计给付五次为限。
2、附加两全及豁免保险
(1)身故保险金:等待期180天,等待期后身故的,按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费×16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金领取: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保额与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豁免保险费:确诊首次罹患重疾、中症或轻症疾病,将豁免附加合同确诊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
3、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等待期90天,等待期后投保人首次罹患重疾、中症或轻症疾病,或身故、全残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长期保险保险合同自确诊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
慧择提示:海保嘉佳保重疾险适合出生满30天-55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险产品保障责任全面,涵盖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其中必选责任涵盖重疾、中症、轻症以及身故保障,撑起健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