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疾发生的概率高且危害大,因此建议提前投保一份弘康臻爱520重疾险,呵护您的健康生活,但投保前建议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内容,确保做到心中有数,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下面看看弘康臻爱520重疾险条款介绍。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55周岁。
犹豫期
您收到保险合同并首年签收或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保险合同进行确诊之日期,有10日的犹豫期(通过商业银行投保的,犹豫期为15日)。在此期间请您仔细审阅保险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件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但经保险公司体检的,保险公司有权扣除体检费。
您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期,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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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
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包括第18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2)首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
(3)首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例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首次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
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2、若经办人为代理人,则应另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3、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4、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慧择提示:弘康臻爱520重疾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犹豫期、等待期以及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其中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55周岁;另外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包括第180天)为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