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邦超惠保由安邦人寿承保,产品保障全面,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那么,安邦超惠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以及特定疾病保险金等,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必选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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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约定的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身故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主险合同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中症疾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险合同自中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以后各期保险费。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轻症疾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主险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以后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外,还将按主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前已经申请并获得中症疾病保险金或/及轻症疾病保险金,且该中症疾病或/及轻症疾病的确诊发生在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之后,则保险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将扣除已经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或/及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且其重大疾病标准同时涵盖了主险合同相应的中症疾病或/及轻症疾病的标准,保险公司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初次罹患主险合同所约定的中症疾病,且其中症疾病标准同时涵盖了主险合同相应的轻症疾病的标准,保险公司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慧择提示:安邦超惠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必选责任以及可选责任,其中必选责任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另外可选责任包括身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及特定疾病保险金等,产品保障全面,可以提供全面的健康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