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论是拼搏出理想事业、与爱人共享美满时光,还是培养子女成才……幸福的种种来源于付出,而一份保障全面的保险是一切的基石,因此平安金玺人生保险成为许多人的首选,下面我们看看平安金玺人生保险责任有哪些?
特别生存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小于或等于50周岁的,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在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大于50周岁的,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小于或等于50周岁的,自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大于50周岁的,自主险合同第6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该保单周年日)开始,且主险合同生效已满6年,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按约定所对应的比例给付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1)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平安金玺人生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产品保障全面,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需详细了解保险责任,确保购买的产品和所需一致,能为消费者提供精确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