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重疾保险都有自己的特色,有的时候因为价格便宜受到人们关注,比如说康惠保,有的是因为多次赔付吸引眼球,比如说哆啦A保。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达尔文1号,这款重疾险新星,不仅仅“保额会进化”且还增加豁免功能。下面则是关于达尔文1号重疾险豁免保费介绍。
达尔文1号重疾险 豁免保费介绍
达尔文1号的豁免功能十分全面,不同于一般重疾险只针对被保险人轻症豁免。达尔文1号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双豁免,这款复星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优选重疾险产品,可以说夫妻互保,父母给孩子投保的上佳选择,因为出现轻症、失能、全残以及重大疾病终末期全部都能够豁免保费。具体如下:
1、被保险人轻症豁免保险费用
豁免后期保险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保险合同犹豫期之后因为非意外的原因第一次发生保险公司认可的轻症,则保险公司豁免被保险人确诊之后第一个保费缴纳日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保费缴纳日期间的保险费用,且达尔文1号重疾险合同继续有效。
举个例子,小惠给自己购买了达尔文1号重疾险,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费缴纳期限是5年,第190天被保险合同所承认的正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有轻微脑中风。因为达尔文1号的犹豫期是180天,小惠符合被保险人轻症豁免后期保险费用的规定,所以接下来的保险费用,小惠可以不用缴纳,并且小惠的达尔文1号重疾险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投保人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达尔文1号保险期间因为意外或者附加合同犹豫期之后因为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承认的正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患有附加合同规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过这个时候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则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为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首次发生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终止。
3、投保人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之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首次发生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而且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第一次发生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4、投保人身故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犹豫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险合同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终止。
5、投保人失能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原因,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经双方共同约定的医疗或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投保人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并且这样的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保险公司豁免相应豁免保险费期间内该投保人名下被豁免保险凭证载明的应交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达尔文1号的附加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已交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犹豫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经双方约定的医疗或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投保人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也就是说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并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给付失能保险金,同时达尔文1号附加合同终止。
上文就是关于“达尔文1号重疾险在什么情况下豁免保险费用”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理解这款保险有所帮助,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消费者咨询慧择保险网专业规划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