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并没能给老百姓带来暂时的安宁,频频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给无数的家庭蒙上了阴影。由此,也引发了我们对于强制产品责任险的探讨
春节前,江苏一位95岁的老人被劣质电热毯引发的火灾夺去生命,江苏省寿命最长的老人104岁的倪氏也不幸死于电热毯的魔掌。诸如此类的不幸事件不胜枚举。
产品屡伤人
对于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事故自然不能掉以轻心。可喜的是,很多地方政府都能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然而,一次次的调查结果却并没有此调查这一行为本身带来的令人更多的欣喜。
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发生事故的地点散布各地,但引起事故的原因却大同小异,几乎都集中在了劣质电热毯上。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和大庆四市的电热毯进行检测,不合格率竟然高达87.5%。
据报道,目前我国有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只有200多家,年生产量为1700万条;而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冒用别人《生产许可证》生产电热毯的个体厂家和家庭作坊却不下600家,生产的电热毯不少于2000万条。
把好质量关
怎样杜绝劣质电热毯伤人事故的再次发生?
有人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便宜的电热毯,并且给出了一条质量过关的电热毯的最低成本价。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某些商家可以借机提高劣质电热毯的价格呢?也有人提醒消费者质量好的电热毯应当具备的优良特性,用意是好的,然而,其中很多内容并非购买者当场就能够检验并得出结论的。
以上内容都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措施,只有把好产品进入市场的关口,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路。那么,如何把好产品质量关?笔者认为,引入产品责任保险(简称“产责险”)不失为一条锦囊妙计,因为产品责任险有着卓越的优势,它是消费者变被动为主动,摆脱事后四处碰壁求索赔的窘境的良好辅助工具。
引入“产品责任险”
产品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面向企业或经销商承保的、商品对消费者或用户及其他任何人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有保险专家指出,若有产品责任险保驾护航,消费者的获赔历程定将大大缩短,企业会更快地走出困境,政府“善后”的管理负担也将大为减轻。
首先,保险公司会对提供保障的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筛选和监督;其次,消费者也会在选购商品时注意产品信息是否充分揭露、产品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厂商信誉是否优良;再次,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民也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充当保险公司的侦察员。
产品责任险还能够为消费者带来意想不到的便利。由于产品责任险保单为一年期,消费者可以通过了解保单是否过期,保障的产品与投保项目是否一致,产品的保障额度情况等,在短时间内对产品进行明确判断。
不光是电热毯,任何和消费者生命健康紧密相关的产品都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所以笔者建议相关管理部门考虑给这些产品设置更高的市场进入门槛,主要内容就是强制厂商为其产品投保产品责任险。
生产厂商可能会心存顾虑,因为投保产品责任险,就意味着成本的提高,成本提高也就意味着销售量的下降。这个顾虑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从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考虑给厂商一定的政策上的照顾,比如在媒体上将这些品牌的商品推荐给消费者,鼓励消费者购买这些合格的商品,或者通过给保险公司一定的政策倾斜,来间接给各厂商提供优惠。
如果这样还会有厂商认为保险费给企业带来的负担过重,使得企业难以维持,那么如此经济实力的厂商成为被市场淘汰的对象也就不足为奇了,至于那些根本不想投保的厂商更是不在话下。
其实,投保后的产品多了一个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亮点,而且投保时增加的成本可以通过销售量的增加来平衡。如此一来,对于消费者来说,自身的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厂商来说有利无害;同时,对于政府来说,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很得民心的政绩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