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惠心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能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意外呵护,抵御相关风险。那么,惠心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以及意外伤残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金额须扣除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7.3(JR/TOO83-2013)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按上述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应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几处伤残等级不同,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本公司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合并前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较严重的意外伤残等级的,本公司按较严重的意外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伤残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除另有约定外,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伤残视为已给付相应等级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每次评定时,对被保险人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均不能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条文两条及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及以上进行评定。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与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总和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慧择提示:惠心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以及意外伤残保险金,其次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及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等时可选部门,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抉择,确保保障的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