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险经纪市场又添新人,诚至诚保险经纪获批展业,诚至诚保险经纪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持股,并于近日公开招标。纵观目前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多采取与10余家保险公司合作,进而销售合作险企产品的模式,但这给保险经纪公司在为消费者推荐产品、制定保险计划时,造成局限性。
近年来,险企频频自设经纪公司,这使得应处于“独立”状态的保险经纪公司境地略显尴尬,一边是股东权益,一边是需为消费者“代言”。对此,专家表示,在目前国内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的背景下,这种现象并不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影响,而当市场成熟后,各个险企产品存在特色化差异,到那时,险企持股保险经纪公司的行为,或将会使消费者权益受限。
中国烟草旗下保险经纪公司获批展业,招标10家保险合作伙伴
7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诚至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批复,批准其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据启信宝信息显示,诚至诚保险经纪在2017年6月15日注册,注册资本为5000万,为四川诚至诚烟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诚至诚烟草投资经营范围包括烟草项目投资、防伪标识的销售、肥料生产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注册资本1亿元,其股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分公司,再向上追溯,其背后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6月26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诚至诚保险经济《征集2018-2020年财产保险服务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由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对诚至诚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公告显示,进行公开招标,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环节流程,强化诚至诚保险经济有限公司,与保险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此次招标,诚至诚保险经纪将确定在2018-2020年10家保险合作伙伴,即保险服务采购对象,开标日期定在7月16日。由此看来,诚至诚保险经纪展业运营之路,近在眼前。
先合作后销售,专家提醒保险经纪公司应“利己先利他”
聚焦到产销分离的层面,近几年来,关于保险业产销分离的讨论声沸扬不止,深化市场分工,使不同类型的保险机构专注于各自领域,如前端销售、后端理赔、资金运用等,将各类资源进行最优化配置,提高效率。
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保险中介机构涌入保险中介市场,其中,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主攻”保险产品的销售端。详细来说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不同的是,保险经纪是消费者的“代言人”与风险管理顾问,需主要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
现实却并未如此,目前国内的保险经纪公司,多数选择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进而在其平台上推出合作险企的相关产品。举例来说,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其目前主要与大地财险、太保财险、太平财险等9家险企合作;小雨伞保险经纪的合作伙伴包括中国平安、中国人寿、复星保德信等多家险企。
其合作险企基本在10家左右,此次诚至诚招标合作伙伴,也是以10家为限。由此看来,面对目前保险业近200家险企的市场范围来说,多数保险经纪公司仅与其中5%左右的险企进行合作,这意味着,其为消费者提供的产品范围,也相应缩小。
“目前市场对保险经纪认知有偏差,加上经纪公司自身人才队伍缺乏,发展受限,为了生存,选择和特定保险公司合作,销售其保险产品,这种方式可以理解”,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明明称,他同时提醒道,“这种方式和保险代理同质化,对客户的风险精准保障会产生影响,长期来看,这一行为并不可取”。
“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经营,在理论上,可能存在利用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基于自身利益为消费者选择产品的现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称,“但在实践中,基于保险市场的竞争性,使得保险经纪公司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放在首位”。
“有利己之心,需先有利他之行”,朱俊生建议称,应推动整个市场更具竞争性,使企业明确,在当下的市场机制中,企业实现价值的前提,是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同时,逐步规范市场规则,促使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多险企自设保险经纪公司,长期发展或存忧
在逐渐壮大的保险经纪公司的队伍中,不断涌现由保险公司出资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如前海人寿全资子公司前海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爱心人寿全资子公司爱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
保险公司实现产销分离的路径,往往是设立保险代理公司,通过专属代理人,推广自身产品,而保险公司一旦把手伸向消费者的“代言人”——保险经纪公司,从行业角度来说,保险经纪机构原本作为独立第三方的立场,或因股东性质,难言“独立”。
“当前许多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保险中介公司,目的是为降低销售成本,甚至是规避部分风险,并没有真正向市场开放,进行保险产品销售、经纪”,张明明称。
朱俊生同样认可保险经纪公司由保险公司控股,在业务经营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他同时指出,这一问题在中国市场中,并不突兀,“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整体处在水平复制的阶段,产品的同质性较强,因此保险经纪公司向消费者推荐的产品来自股东或合作伙伴的区别并不明显”。
他同时强调称,但是当在一个相对健全的保险市场中,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各有特色,届时保险公司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如果主要销售自己股东的保险产品,则必然会牺牲其独立性。
事实上,保险业始终在呼吁产销分离,“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但在当下的商业模式中,受利益驱使,保险经纪公司似乎还难以做到真正的独立、专业。张明明直言,“受保险公司直销模式及市场对保险中介认识影响,产销分离效果不理想,并且,这种局面仍将存在一段时间”。
这其中,消费者在专业知识、信息获取、沟通地位上,均处于相对弱势,而保险经纪公司的立场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权益,即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消费者的代言人,应独立的为消费者进行筹谋以保障风险,当面对保险公司时,为消费者争取合理的利益。
近几年,越来越的的保险经纪公司如雨后春笋,纷纷冒头,一方面,是各路资本瞄准保险市场,通过获取保险经纪牌照,进军保险业,另一方面,则是基于行业产销分离的考量,通过保险经纪公司作为独立于保险公司的专业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无论出于何种考量,保险经纪公司的市场主体,均在逐步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