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河南省郑州市西三环金水西路桥下涵洞,因为司机不了解郑州的雨后路况,一辆长途旅游大巴车清晨通过西三环的隧道时被水困住,发动机被淹,司机只能从车顶天窗爬出。
该隧道的水还在增多,远远只能看到车顶部分。因为水深,车辆无法施救。为了救出被困车辆,郑州市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赶赴现场,救援队队员坐着气垫船,载着专业的潜水员,潜入下水帮助寻找车辆的拖车挂钩,最终车辆被拖离水域。
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客车因为被水淹没,会造成部门零件或者车辆损失,如车主之前投保了合适的汽车保险,可以通过车损险以及涉水险对事故进行赔偿,通过车险理赔转嫁经济损失。
车损险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它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自己车辆的损失。无论磕碰刮擦,还是高空坠物所致的车辆损失,均可通过车损险获得赔偿。车辆在水中长时间浸泡,车主购买了车损险,主要赔付座位、线路等水浸引起的损失,涉水行驶或在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则不属于保险责任,因此保险车辆涉水行驶或保险车辆被水淹致使发动机损坏等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涉水险
因此车辆涉水造成发动机损害,车损险不予赔偿,而涉水险是一种新衍生的车险险种,这个险种主要是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它是指在保险期间,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因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保险公司将在赔付范围内给予赔偿,车辆需要投保车损险才能附加投保涉水险。
车辆在水中熄火后再二次打火驾驶所致的发动机损失往往是保险公司明确拒保的范围,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人员称之所以拒赔,是因为车辆在水中打火会令积水从气门进入发动机造成损坏,属于车主失误操作,损失应由车主自担。因此驾驶车辆涉水后,不要点火发动,可以等待施救,防止因为二次大火造成无法赔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