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有保险,开车人有保障没?网络最好的驾驶员保险!
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交通事故所下定义是: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所发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这些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妨碍着交通行为的完成,其原因常常是由于不安全的行动或不安全的因素,或者是二者的结合所造成的。
日本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由于车辆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坏,在道路交通中称为交通事故。
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构成交通事故具备6个缺一不可的要素:
1.道路
各国对道路的定义在交通法规上都有明确规定。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日本的道路法中对道路的定义是:“道路是供一般交通用的道路,即高速公路、国道、府县道以及市镇村道。与道路成为一体的桥梁、隧道、轮渡设施以及作为道路用的电梯等统统包括在‘道路’中作为道路的附属设施”。这里确指的是公用的道路,不包括厂区、校园、矿区、庭院的道路。同时应以事态发生时车辆所在的位置来判定。
2.车辆
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自己在走路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不属于交通事故。
3.在运动中
即定义中所说的行驶或停放过程中,这里所说的停放过程,应理解为交通单元的停车过程,而交通单元之间的静止状态停放所发生的事故(如停车后装卸货物时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停在路边的车辆,被过往车辆碰撞发生事故,由于对方车辆处在运动中,因而也是交通事故,所以关键是车辆是否运动。
4.发生事态
即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如果未发生上述事态,而是由于行人或旅客因其他原因(如心脏病发作)而造成的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的过失
即所造成的事态不是因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原因,如地震、台风、山崩、泥石流、雪崩等。利用交通工具自杀也不属于交通事故。
6.有后果
即要有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坏的后果,没有后果的不算交通事故。
以上6个要素和一定的违章行为可作为鉴别是否属交通事故的依据。
由此而知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慧择提示:生命是宝贵的,平时一定要注意谨慎行驶,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产品名称:阳光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至尊版) | |
推荐指数: | |
提供交通工具(飞机、汽车、轮船、火车、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障。 1、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50万; 2、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30万; 3、营运汽车、驾驶乘坐私家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10万。 |
|
原价:150元 会员价:15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