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8时许,高明区明城镇合和大道龙尾十字路口路段,发生一宗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牵引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伤者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涉事司机被警方带回接受调查。事发后,省公安厅、安监局,市、区两级领导以及高明区公安等有关部门迅速到场处置,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此次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我们在哀叹鲜活生命逝去的同时,也需要引起反思,交通事故夺走了许多成千上万条生命,让许多家庭支离破碎,蒙上“阴霾”,因此交通安全应该引起重视,确保人们出行千里,平安归来。
数据统计,虽然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降幅明显,但依然高发。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仍高居世界第二位,2016年中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864.3万起,同比增加65.9万起,上升16.5%。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2846起,造成63093人死亡、2264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1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2.14,同比上升2.9%。2017年1-4月,我国道路运输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等级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6年同期明显上升,分别增加了12.2%和16.2%。
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需要我们反思,生活中驾驶车辆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缓慢让行,确保安全驾驶;另外通过上述事件我们可知,交通意外风险随时会发生,在查明原因以后,相应的车险理赔工作会第一时间启动,对涉事司机而言,将会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若事先有为爱车上足汽车保险,那么在此次事故发生以后,完全可以申请车险理赔来降低自己的赔偿风险。整体来说,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均可在这起交通意外事故赔偿中发挥良好的财务风险转嫁功能,尽可能的降低肇事车主的赔偿损失。
交强险优先赔付
据悉,这起佛山交通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因此,肇事车主需要对这起交通意外事故的严重后果进行赔偿。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规定车主必须投保的险种,在车险理赔时,会启动先行赔偿机制,根据车主有责与否以及赔偿限额进行赔付。根据规定,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大小无关。侵权一方“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也就是说无论这起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多少人死亡,肇事车主都只能通过交强险获得最高11万元的赔偿,限额项下包括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可以用于赔偿在这起交通意外事故中受损的客车维修费用损失。
商业三者险作有力补充
交强险的理赔带有强制性和公益性,但赔偿力度不足,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面前,因此此时三责任就可以发挥有力的保障补充作用。在进行车险理赔时,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往往和车主之前投保的金额大小直接挂钩。目前市场上5万保额的费用为710元;10万保额的费用需1026元,30万元保额的费用也才1434元左右,50万保额需1721元,100万保额只需2234元。而车主要想抵御此次事故所带来的高额赔偿风险,三者险的保额最少上足100万元。佛山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车主要想转嫁经济赔偿损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最好上足100万。
车损险赔偿车辆损失
据悉,这起交通事故中面包车造成了一定的车损,相应的维修费用损失则可以通过事先购买的车损险来进行经济风险转移。车损险赔偿额度取决于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