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官网数据,2017年1-10月份,原保险保费收入323887679.96万元,财产险79611362.01万元,占比24.58%,人寿险收入244276317.95万元,占比75.42%。原保险赔付支出90846751.60万元,财产险39443910.98万元,占比43.41%。人身险51402840.62万元,占比56.59%。业务及管理费33410032.12万元。银行存款:191123741.21万元,投资:1278381459.75万元,资产总额1661984320.20万元。
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三驾马车,相对于银行和证券,起步较晚。但保险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保险的赔付对稳定社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保险的投资对促进社会发展也是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2017年1-10月保险业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原保险保费收入 | 323887679.96 |
1、财产险 | 79611362.01 |
2、人身险 | 244276317.95 |
(1)寿险 | 198156253.23 |
(2)健康险 | 38420882.44 |
(3)人身意外伤害险 | 7699182.28 |
人身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 | 50765401.89 |
人身保险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 | 3972071.35 |
原保险赔付支出 | 90846751.60 |
1、财产险 | 39443910.98 |
2、人身险 | 51402840.62 |
(1)寿险 | 39776365.47 |
(2)健康险 | 9841803.67 |
(3)人身意外伤害险 | 1784671.48 |
业务及管理费 | 33410032.12 |
银行存款 | 191123741.21 |
投资 | 1278381459.75 |
资产总额 | 1661984320.20 |
注:
1、本表数据是保险业执行《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15号)后, 各保险公司按照相关口径要求报送的数据。
2、原保险保费收入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3、原保险赔付支出为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设置的统计指标,指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4、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赔付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为本年累计数,银行存款、投资和资产总额为月末数据。
5、人身保险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依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经过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投连险除外),未确定为保险合同的部分,为本年度投保人交费增加金额。
6、人身保险公司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为依据《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投连险经过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未确定为保险合同的部分,为本年度投保人交费增加金额。
7、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出保证金和存出资本保证金。
8、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报送的保险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