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重疾保险,很多人都认为容易遭受保险公司的拒赔。其实绝大部分保险拒赔的根本原因在于投保人忽略理赔条款的规定,因而出险后的各种不赔付,造成投保人的误解。下面小编对一则拒赔重疾保险案例进行分析,来告诉大家拒赔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015年9月26日,李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障60种重大疾病。在2016年1月,李女士被确诊罹患胃癌,李女士和其家人立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却被保险公司告知不承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拒赔原是因为李女士的保单虽然在9月26日已生效,但还有180天的重大疾病观察期,对于观察期内罹患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分析应对:保险公司到底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很多时候是与保险期限有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者要看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观察期内,是否在保障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这些都与保险公司是否给付赔偿金有直接关系。而重疾保险通常都含有观察期,这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人们带病投保而设计的期限。一般而言,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为90天或者180天。如果在上述保险合同约定的观察期内罹患重大疾病或者病逝,保险公司将不给予理赔。对被保险人来说,在观察期内患有重病虽然概率很小,但这段时间毕竟是保险“真空期”,因此在挑选重疾保险时应该考虑观察期的长短,尽可能选择观察期相对较短的保险。
慧择提示:对拒赔重疾保险案例分析可得,忽视观察期、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往往都不给予理赔。所以这就要求消费者者购买产品时认真了解保险条款的各项内容是很有必要的,这将有效的降低拒赔率,让投保者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