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税优健康险正式落地后,税优型商业保险家族又将再度扩容,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定于今年年末正式启动,如今已到11月末,启动或渐行渐近。
磨剑十年姗姗来迟,税延养老险试点年末启动
今年7月,酝酿10年之久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终于定下时间表。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首次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定下时间表,明确将于2017年年底前将启动。
税延养老险试点的落地似乎早有暗示。一方面,养老这个备受关注的大课题开始愈加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以及观法发布的各类文件中。今年2月,民政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等共13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要求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多达6次“养老”二字,并明确表示今年将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另一方面,税延养老险的话题也屡次被提及。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6月23日,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则坦言,开展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和条件都基本成熟和具备,保险业已经基本做好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
从今年的情况来看,税延养老险试点进程呈加速态势,但从长远来看,针对税延养老险的讨论其实已经经历了将近10年的光景。早在200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曾首次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试点。此后,关于税延养老险即将试点的传言屡见不鲜。
产品设计难度拖慢进程,配套细则延缓落地时间
养老保险产品设计的难度拖延了产品落地进程,税优幅度的确认同样延缓了税延养老险试点的落地时间。
据保监会人身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此前坦言,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落地有3个难点。具体来看,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个人直接纳税操作相对复杂。此外,养老保险资金是需要长期锁定,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仍需时间,税优力度的幅度成为又一难点。据蓝鲸财经了解,如何确定个人可享受延税优惠的最高个人缴费额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税优幅度过低会影响消费者认购商业养老保险热情,过高则会则会影响地方当期财政收入。
同时,在产品设计方面,袁序成坦言,需要满足广大群众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以及提升产品销售和经营的透明度和灵活性等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亦在谈及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时对媒体表示,产品设计需多元化,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年龄结构、家庭结构、资产结构、保障结构人群的多样化市场需求。另外,需提高保险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商业养老保险属于长期险种,账户积累资金保值增值的效率很关键,这方面夯实基础很重要。
如何避免叫好不叫座覆辙,业内建议零售窗口打开
在这税延养老险试点即将落地的前夕,市场普遍对该产品表示看好,一方面能够帮助消费者合理“避税”,另一方面又能够作为第三支柱又能够更好的助力解决消费者的养老问题。但与此同时,另一个担忧随之而来,此前落地的税优健康险被认为“叫好不叫座”,接下来试点的税延养老险是否会重蹈覆辙.
税优力度吸引力的不足被认为是此前税优保险产品吸引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保险所所长粟芳表示,此前税优健康险虽有针对个人的税优,但税优力度不足且手续繁琐,对于消费者来说难以构成吸引力。
手续繁琐成为税优保险产品覆盖面仍显不足的另一原因之一。有消费者对蓝鲸财经坦言,税优健康险在产品设计方面是能够构成吸引力的,但咨询两家保险公司后,两家公司均对其表示税优健康险为一款团险产品,不面向个人销售,很大程度上熄灭了消费者投保的热情。
对此,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明确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的标的物,个人养老税优政策不应该与某类产品绑定,也不应该与某些行业的机构绑定,更不应该与雇主绑定,个人养老体系应该是市场化的,可以在窗口零售的,与雇主分离的。
郑秉文进一步表示,不然个人养老金就会变成企业年金第二,失去个人养老体系的本来意义,其消费群体就会缩小到两三千万建立企业年金的职工范围,而无缘于数以亿计的广大居民、流动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口、农民工和农民,从而背离了建立个人养老体系的设立宗旨。
慧择提示:税优系家族扩容,税延养老险年末驱动或渐行渐近。事实上,早在2009年国务院首次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试点开始,关于税延养老险试点即将推出的传言便已多次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