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更好地应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风险,很多家长选择为自己的孩子投保儿童保险。不过,在投保的时候,对其中的给付保险金额限额要特别注意。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儿童保险金额限额。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类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三项可以不计算在前款规定限额之中:
(一)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二)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慧择提示:家长在给孩子买保险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儿童保险金额限额。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儿童保险中死亡给付保险金最高不再是10万元,而是50万元。具体来说,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