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湖南衡南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动员会,表示衡南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11月1日启动,参保缴费对象为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衡南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办理;缴费地点: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医院(分院);缴费标准:180元/人;参保方式:持户口本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缴费,对家庭成员选择性参保缴费的一律不予办理。家庭成员中有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参加医疗保险,须提供《医保证》或《缴费收据》等有效证件,不能重复参保。
衡南县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政策分为两个等级:城乡一类低保户、农村二类低保户和特困供养对象个人缴费由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城市二类、城乡三类、农村四类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非低保对象按90元/人缴费;参保城乡居民按每年100元标准进行门诊医疗补偿,其中70元在本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使用,30元划入参保个人账户,可结转至下年度;补偿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慧择提示:衡南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每个人是180元,缴费时间是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缴费地点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