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大众保障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选择购买保险来保障安全,尤其是一些儿童保险深受消费者的欢迎。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中国人寿推出了国寿育才少儿两全保险,这款保险给付教育保险金、创业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障范围十分全面。
交费方式
年交/半年交/月交,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十年。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爱子女积小钱,1.2倍领取教育金:从孩子15岁上高中起,一直到孩子完成大学乃至研究生学业的24岁止,您每年可以提取基本保险金额12%的教育保险金,共计领取10次。
子女创业有本金,事业发展有前途: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您的孩子在25岁急需创业发展资金的时候,可以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创业保险金,拥有创业资本、抢占事业发展起点。
三十而立育子女,亲情传世荫儿孙:子女30岁成家立业,还可以获得基本保险金额1.2倍的满期保险金,可用于置备婚仪或对孩子未来宝宝的生活、教育等的储备。您的关爱可以延续子孙,让孩子一生无忧。
(注:教育保险金、创业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给付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条件)
分红理财防通胀,复利累积有增值:公司每年会按照经营成果分配额外的红利,让您的财富不被通胀侵袭。如需流动资金,可凭借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风险发生不用愁,保障生活无烦忧:特别提供身故保障与身体高度残疾保障,更添安心呵护,让生活充满希望。
保险责任
一、教育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创业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慧择提示:国寿育才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国寿育才少儿两全保险的投保范围是出生三十日以上、十二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消费者,其为参保人提供教育保险金、创业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全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