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6月9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定价自费,进行车辆保险费改,完善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这是继2016年以来第二次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
驾驶习惯好、赔付少的车险客户车险费率将会更优惠。改革扩大了保险公司的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二次费改后的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按照测算,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等地区最低可以享受到0.3375的车险折扣率。在陕西、大连、宁波等区域,自主核保系数在0.85-1.15,自主渠道系数在0.75-1.15。
商业车险条款扩大了保险范围。因自然灾害受损、新车还没上牌就出事故的情况,都纳入了赔付范围。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以在三责险项下赔付。在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据统计,2016年第一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商业车险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了5.3%,车险投诉量占财产险投诉量的比重同比下降3.54%。相信以后的保险费用会进一步的减低和优化。
慧择提示:车辆保险费改怎么样?2017年车辆保险将进行第二次费改,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等地区最低可以享受到0.3375的车险折扣率,驾驶习惯好、赔付少的车险客户车险费率将会更优惠。